经研究,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协警5名 二、招考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服务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主动踏实、勤奋好问、有拼搏精神、保密意识强;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明显的纹身、疤痕,具有C1牌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4、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具体薪酬标准参照苍梧县县直机关编外人员的待遇执行。 五、报名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报名者将1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压缩打包(材料压缩包命名、邮件标题的格式为“姓名+用人单位”)发送至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1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七、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 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19号(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八、考核 报名结束后,获得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由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直接通知参加面试、机试(速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的,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在合同期内表现优秀的,可以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签订聘用合同(我院尚设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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